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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1.实验室间比对(interlaboratory comparison)                                 
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2.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注1:术语“能力验证”具有极为广泛的含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a) 定量计划 quantitative scheme:该类计划是确定能力验证物品的一个或多个被测量的量。

b) 定性计划 qualitative scheme:该类计划是对能力验证物品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鉴别或描述。

c) 顺序计划 sequential scheme:该类计划是将检测或测量的一个或多个能力验证物品按顺序分发,并按期返回能力验证提供者。

d) 同步计划 simultaneous scheme:该类计划中,分发能力验证物品,在规定期限内同时进行检测或测量。

e) 单次计划 single occasion exercise:该类计划中,为单个需求提供能力验证物品。

f) 连续计划 continuous scheme:该类计划中,按规定间隔提供能力验证物品。

g) 抽样 sampling:该类计划中,为后续的分析抽取样品。

h) 数据转换和解释 data transformation and interpretation:该类计划中,提供成组的数据或其他信息,要求对信息进行处理以给出解释(或其他结论)。

注2:在医学领域的某些能力验证提供者,利用术语“外部质量评价(EQA)” 表示其能力验证计划和/或更广义的计划(见附录A)。

3.能力验证物品(proficiency testing item)
用于能力验证的样品、产品、人工制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设备部件、测量标准、数据组或其他信息。
4.能力验证提供者(proficiency testing provider)
对能力验证计划建立和运作中所有任务承担责任的组织。
5.能力验证轮次(proficiency testing round)
向参加者发放能力验证物品、评价和报告结果的单个完整流程。
6.能力验证计划(proficiency testing scheme)
在检测、测量、校准或检查的某个特定领域,设计和运作的一轮或多轮能力验证。

7.稳健统计方法(robust statistical method)
对给定概率模型假定条件的微小偏离不敏感的统计方法。
8.能力评定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 for proficiency assessment)

基于可获得的信息,评价能力验证结果所用的分散性度量。

注1:标准差只适用于比例尺度和定距尺度的结果。

注2:并非所有的能力验证计划都根据结果的分散性进行评价。

9.能力验证活动

由认可机构用评审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的一些活动,包括由合作组织、认可机构、商业组织或其他提供者运作的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能力验证计划:为保证实验室在特定检测、测量或校准领域的能力而设计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

2).经认可机构批准或由其动作的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的或类似的被测物品进行校准/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3).测量审核:实验室对被测物品(材料或制品)来实际测量,将测量结果与参考值进行比较的活动。  

10.能力验证的评价方法

1).量值比对的评价参数:对于量值比对,最常用,也是被国际认同的一个重要评价参数,就是En。若En的绝对值小于等于1,满意;若En的绝对值大于1,不满意。

2).检测比对评价参数:评价参加实验室的检测能力,通常用Z比分数进行评价。Z值的绝对值小于等于2,满意;Z值的绝对值大于等于3,不满意;Z值的绝对值小于3大于2,可疑。

政策介绍

1.对CNAS的要求                                                                                                                                                                                                                                                     

1).CNAS 应要求合格评定机构通过参加能力验证来证明其能力。

2).CNAS 按照国际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利用、选择和运作能力验证。

3).CNAS 建立、维持和公布能力验证的清单, 包括CNAS 组织和承认的能力验证,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参加能力验证的途径。

4).CNAS 制定并公布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并根据认可需求更新。

5).CNAS 在审查合格评定机构满足本规则要求后,才受理其认可申请或作出认可结论,并监督合格评定机构持续满足该要求。

6).对参加了CNAS 组织及承认的能力验证且有稳定满意表现的合格评定机构,CNAS 在各类评审中可考虑适当简化相关项目的能力确认过程。

7).对不能满足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或虽参加了能力验证但结果不满意且未在180 天(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发布之日起计)内开展纠正措施及其验证活动的合格 评定机构, CNAS 可撤销其相应项目的认可资格。

8).CNAS 评审组在评审中应评审合格评定机构制定的参加能力验证的工作计划的适宜性、已参加能力验证的范围和频次对于CNAS 公布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的满足情况,以及

合格评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结果,并将评审结论报告CNAS。

9).CNAS 鼓励能力验证提供者的发展。CNAS 组织的能力验证应不与获得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构成竞争关系,且不影响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计划的实施。

2.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要求

1).合格评定机构应将能力验证作为重要的外部质量评价活动,按照本规则以及相应认可准则中的规定参加能力验证和利用能力验证结果,并按要求向CNAS报告其参加能力验证的信息。

注:合格评定机构参加了用于能力验证之外的其他目的的实验室间比对,诸如确认方法特性、为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赋值、支撑国家计量院间测量等效性声明的比对等并取得满意结果,也可作为其能力证明。

2).合格评定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应有参加能力验证的程序和记录要求,包括参加能力验证的工作计划和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能力验证工作计划应考虑以下因素(不限于):

——认可范围所覆盖的检测、校准和检查方法;

——人员的培训、知识、经验及其变动情况;

——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检测、校准和检查结果的用途;

——检测、校准和检查技术的稳定性等。

注:在没有适当能力验证的领域,合格评定机构应当通过强化内部质量控制和自行开展与其他实验室的比对等措施来确保其能力。这些措施也应当作为合格评定机构的相关质量控制计划或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工作计划的一部分。

3).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合格评定机构初次申请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1 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申请认可之日前3 年内参加的能力验证有效)。子领域的划分和频次的要求应满足CNAS 公布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注:CNAS 规定的能力验证领域(子领域)和频次为最低要求,合格评定机构应当根据其认可范围和质量需求等因素制定并执行更严格的要求。

4).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应满足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且获得满意结果。对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中未列入的领域(子领域),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应至少参加1 次。

5).当合格评定机构使用了不同型号设备、多台相同设备和/或不同方法对于同一项目(或参数)出具数据时,其中应至少有一台设备或一种方法参加1次能力验证并在内部开展仪器设备比对或方法比对。

注:CNAS 鼓励这类机构参加针对每一设备和方法的不同能力验证。

6).对于多场所合格评定机构,在申请认可时,其每个从事检测、校准或检查的场所均应满足4.2.3 要求;在获得认可之后,其每个场所均应满足4.2.4 的要求。

7).合格评定机构在参加能力验证中出现不满意结果时,应按照认可准则要求实施纠正措施,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当不满意结果已不能符合专业标准或规范时,除实施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外,合格评定机构还应自行暂停在相应项目的证书/报告 中使用CNAS 认可标识。在验证纠正措施有效后,合格评定机构可自行恢复使用认可标识。合格评定机构的纠正措施和验证活动应在180天(自收到能力验证结果报 告之日起计)

内完成。合格评定机构应保存上述记录以备评审组检查。

注1: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方式包括:再次参加CNAS 组织或承认的能力验证、参加测量审核或通过CNAS 评审组的现场评价。

注2:当合格评定机构使用同一设备或方法对不同认可项目出具数据,在能力验证中出现不满意结果时,其纠正措施应当考虑到所有与该设备或方法相关的项目。

注3:当CNAS实施专项能力验证计划时,可对出现不满意结果的获认可合格评定机构采取暂停直至撤销等措施。

8).合格评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结果虽为不满意,但仍符合认可项目依据的标准或规范所规定的判定要求,或当合格评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或有问题时,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9).当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人员、设备、方法标准、认可范围或影响其能力的其他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通过增加参加能力验证的频次来证明其能力。

注:该情况下,参加附加能力验证的要求也可能来自于CNAS。

10).承担CNAS 能力验证计划技术工作的合格评定机构,在经技术判断后,可视同在相应子领域参加了本次计划且为满意结果。

11).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有义务参加CNAS 指定的能力验证计划,如:国际能力验证计划或CNAS 专项能力验证计划。

注:指定参加的计划通常不收取费用。

3.CNAS承认外部能力验证的政策             

1).CNAS承认其它机构按照ISO/IEC 17043实施的能力验证。例如:

a) 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

b) 与CNAS签署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

c) 在CNAS备案的、与CNAS签署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

d) 向CNAS提交证明材料并经CNAS确认的能力验证或比对计划。

注:向CNAS 申请机构备案和计划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信息见CNAS相关规定。

2).CNAS承认国际权威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例如:

a) 实验室认可的国际合作组织,如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等开展的能力验证计划;

b) 国际和区域性计量组织,如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亚太计量规划组织 (APMP)等开展的国际、区域比对活动;

c) 国际权威行业组织,例如世界反兴奋剂联盟(WADA)等开展的国际能力验证计划。


       基本概念

       测量审核(Measurement Audits)是实验室对被测物品(材料或制品)进行实际测试,将测试结果与参考值进行比较的活动。

       测量审核是能力验证计划的有效补充,测量审核数据是CNAS判断实验室能力的重要技术依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根据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相关要求制定了能力验证政策和要求,组织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并参加国际能力验证计划。寻求CNAS认可和已获准认可的机构必须满足CNAS的能力验证相关政策,并按照CNAS能力验证领域、频次要求参加CNAS组织或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包括: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活动。

       CNAS按照ISO/IEC指南43等国际通行要求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可以通过利用能力验证这种外部质量保证(EQA)工具,识别与同行机构之间的差异,补充其内部质量控制技术,为自身的持续改进和质量管理提供信息;实验室的用户、监督和管理机构、评价机构等可通过利用CNAS能力验证结果,判断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是否具有从事校准/检测活动的能力,以及监控他们能力的持续状况。

        原则上只要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每年要参加一次。

    基本概念

一、质控样品

质控样品(QCM--Quality Control Material)即质量控制样品,是经过能力验证参加者共同验证的样品,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特定参数的指定值及其不确定度,每种样品附有一份证书。质控样品是能力验证样品的有效延伸,质控样品为实验室判断自身检测能力提供重要技术依据。中实国金依据ISO/IEC 17043-2010《合格评定能力验证通用要求》组织和实施国内外能力验证活动,通过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实施,以及十多年经验的积累,开拓出质控样品新领域。

二、质控样品的特点

质控样品:品种丰富,完善的后续服务,满足实际工作中的众多需求。其主要特点有:与实际检测样品接近

1) 由能力验证专业的技术人员研制而成;

2) 通过精细的加工提供过硬的质量;

3) 通过能力验证为其确定精确的性能参数;

4) 详细而清晰的样品使用说明;

5) 依据市场需求研制,丰富的样品种类;

6) 耐心与细致的人性化服务热线与平台:

7) 精美环保的包装;

8) 合理的定价。

三、质控样品的用途

1)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2) 实验室评价验证新方法;

3) 实验室仪器设备期间核查;

4) 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练习试验;

5) 对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评价;

6) 实验室内及实验室间的分析质量考核。